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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政府声音

山东省三级医院晋级评审暨综合评价标准

发布时间:2017-03-13
点击数:1978


七、医院感染防控与持续改进(100)

1.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、常规,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。

1.按照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》要求,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,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。

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得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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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麻醉医院感染防控。

1.常规设备用具按手术室要求进行消毒,每次麻醉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。

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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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清洗、消毒、灭菌管理符合规范。一次性医疗用品、消毒药械的管理符合规范。

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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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麻醉机、呼吸机内部回路按专用设备要求,使用后内部回路必须用消毒机进行有效消毒。

未按要求进行消毒不得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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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每月对麻醉准备室、复苏室空气、麻醉工作人员手卫生以及麻醉用物品器具和设备采样检测,其结果应符合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》要求。

未按要求进行采样不得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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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及污水分类管理,标示清楚。

未规定进行分类管理不得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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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教育与培训。

1.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医院感染培训每年不少于4学时。

每年抽查医护人员医院感染培训记录,未参加培训的不得分,培训次数不足的酌情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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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继续教育与培训(50分)

1.建立完善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制度,不断提高麻醉医师的诊疗技术水平。

1.麻醉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麻醉医学相关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的学习,不断加强知识更新。

抽查医护人员相关理论掌握情况视其情况酌情扣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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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麻醉医师每年对麻醉操作技能进行定期培训,促进知识不断更新。

抽查医护人员相关操作掌握情况视其情况酌情扣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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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麻醉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麻醉意外事件的相关技能演练,并有记录。

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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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麻醉医师应经过规范化的相关学科轮转培训。

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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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专科医疗质量与持续改进(100分)

1.麻醉技术规范。

1.24小时满足临床需要。

不能满足临床需要视其情况酌情扣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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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严格掌握麻醉及镇痛适应证及禁忌证。

不能严格掌握指征不得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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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积极开展麻醉新技术及监测技术。

未按要求积极开展项目的不得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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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三级医院评审技术指标。

1.科室必须完成三级医院评审技术指标(见附件三)。

未完成规定项目的酌情扣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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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一:科室医疗质量评价指标及科室重点监测指标
  1.五年累计的麻醉死亡率≤0.02%;
  2.月门诊人次;
  3.处方合格率达95%;
  4.完成成分输血指标达85%,全血和成分输血适应证90%,血袋回收率100%;
  5.甲级病例90%(无丙级病历),缺麻醉记录单属丙级病历;
  6.意外伤害发生率(烫伤、坠床、自杀、走失等);
  7.24/48小时重返ICU率;
  8.对全麻、硬膜外和腰麻、神经阻滞、腰一硬联合麻醉和连续腰麻的并发症的发生率有真实统计,其发生率逐年下降;
  9.对麻醉失败率有真实统计,失败率应逐年下降;
  10.病人对麻醉的满意率有真实统计,满意率应逐年提高;
  11.对危重疑难麻醉所占有分数有真实统计;
  12.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;
  13.药物不良反应报告。 
附件二:三级医院评审指标
【三级医院一般专科】
  1.完善的麻醉前评估、准备及制定麻醉实施方案;
  2.对手术病人进行血压、脉率、心电、血氧饱和度及体温的连续定量监测;对全麻病人进行呼气末CO2监测;
  3.开展各种阻滞麻醉、吸人全麻、静脉全麻和复合麻醉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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